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博物馆条例》的相关规定,呼和浩特博物馆自2016年开始积极筹备博物馆理事会相关事宜,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我市热衷于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近一年的筹备,最终成立了呼和浩特博物馆理事会,理事会章程正式生效,理事会相关材料也在呼和浩特市编办备案。
呼和浩特博物馆理事会的成立是呼和浩特博物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喜事,也是呼和浩特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进程的一次有益探索,通过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升公共文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呼和浩特博物馆建立起了以博物馆理事会为决策和监督机构、博物馆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有助于构建以文化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有效制衡,并以此更好地推动博物馆工作全面、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呼和浩特博物馆理事会的成立,标志着呼和浩特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也是呼和浩特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
呼和浩特博物馆会以国家大政方针为指导,坚持吸纳社会力量的参与,把握好博物馆理事会的职能和定位,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进程,为促进博物馆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