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创新发展艺术职业教育(下)-凯发k8国际娱乐官网入口

来源: 中国文化报  发布日期: 2015-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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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长一段时间,在主导观念上,我们都把艺术教育视为一种审美教育,视其教育本质为培育受教者感知、捕捉、营造乃至创生“美”的能力。作为审美教育的艺术教育,在笔者看来属于受教者的“通识教育”。艺术的“通识教育”并不关心受教者未来是否以艺术为业或用艺术谋生,它的预设前提是受教者既无衣食之忧亦无劳作之需。但事实上,绝大多数艺术教育的受教者清醒地知道自己步入的是“作坊”而非“殿堂”,他们首先需要获取的不是“通识”的高谈阔论而是“职业”的身体力行。

 

   教育活动最基本的功能,一是使个体习得融入社会的基本规则,二是使其在融入中习得发展个体的职业能力。前者发展的是“情商”,属“通识教育”范畴;后者发展的是“智商”,主要属“职业教育”范畴。以成语“见仁见智”为例,“通识教育”重在教“仁”,“职业教育”重在育“智”。也就是说,“智”为智商而“仁”是情商,我认为“情商”称为“仁商”更具有“中国味道”。

 

   纠正“应试教育” 推进“素质教育”

 

   随着人类社会分工的日趋细密和人类社会组织的日趋繁复,教育活动的“职业性”也日趋细密、繁复,与之相关便有了日趋细密、繁复的“通识性”。对于当前教育工作的反思中,《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存在 “两个不适应”,即“我国教育还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不适应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反思这“两个不适应”,首先需要正视我们相对落后的教育理念,许多教育家认为这主要体现为“应试教育”难以纠正而“素质教育”推进困难。作为检测受教者学业的必备手段,“应试教育”遭到非议,根本在于教育活动“应试”与“应用”的脱节,形象的说法叫“高分低能”。

 

   要实现“高分高能”的正确评价,重要的不是扬弃“考试”而是实现“考试”对于“素质”的有效检测。彻底地纠正“应试教育”并推进“素质教育”,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作为“教育观念”且具有系统支撑的“教育体制”问题,这是我们思考艺术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无法回避的问题。从观念入手,一要强调艺术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它的施教者首重的应是让受教者获得“有用武之地”的职业技能;二是强调艺术教育要强化职业技能的培育,把“职业技能”视为受教者的根本“素质”。换言之,包括艺术职业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其在校教育无论是“素质”检测还是“应试”检测,都应从方便“就业”来考虑“职业”的必备;其余关涉“通识”的广博和“职业”的深造,不妨留待“终身教育”去从长计议。

 

   深入理解职业教育中的“技能”训练

 

   “职业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职业技能传授的教育,这种教育以往是由“学徒”或“坐科”的方式来完成的。自开启“学堂”新风以来,相关职业的基础技能、共性技能被纳入教程,倒也符合“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授受传统;而那些施教者在经年实践中悟觉的“一招先,吃遍天”的独门绝技却可能“人消艺散”。事实是,“学堂式”的艺术教育固然有许多优长,但也存在不足。许多基础技能、共性技能的施教者,自身也未必能在艺术产品的创制中称心如意,这在工艺品创制和艺术表演领域表现得最为充分。同时,许多在艺术产品创制过程中的登峰造极者又往往游离于艺术职业教育之外。看看那一批又一批定为非遗传人的民间艺人或民间工艺师,就能明白艺术职业教育在“学堂化”的进程中也散失了许多不该丢失的东西。目前,“职业教育”已有主张重建“现代学徒制度”,这将成为行业企业参与艺术职业教育的一种有效模式。

 

   艺术职业教育有许多属于“早期专业型教育”。也就是说,受教者往往自低幼年龄段开始就接受严格的技能训练。及早对受教者进行职业兴趣、职业能力的认证和引导是必要的,我国职业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遗憾就是这方面的薄弱或缺失。艺术职业教育虽然较早对受教者的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进行了认证和引导,但大多数情形下,尚不能对其兴趣和能力的统合性进行科学甄别;在更深入的施教过程中,我们对技能训练中的心智开发也缺乏认识的到位和方法的自觉。“技能发达,头脑简单”事实上存在于许多门类的艺术职业教育中,“技能”在对受教者主体“格式化”式的训练时,对主体驾驭、活用乃至创新“格式”的能力训练明显缺失。因此,我们对职业教育中的“技能”训练应有更深入的理解。

 

   自律、他律与艺术职教的创新发展

 

   艺术职业教育应如何认识“职业技能”的传授呢?首先,职业技能的传授应具有“高技术性”,即不能停留在基础性、一般化的层面。缺乏“高技术”含量的技能意味着“不职业”,因为“职业化”不仅意味着专门从事某些工作的能力,更意味着能高水准地完成某些工作;第二,职业技能的传授要讲究“高实践性”,讲究职业技能应用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高实践性”是职业教育受教者未来就业的重要保障,它着眼于鞭辟入里的“解牛”之技而不是云山雾罩的“屠龙”之术;第三,职业技能的传授需考量“高融通性”,要让受教者明白技能是创制艺术产品的手段而拒绝形成对“技能”本身的崇拜。职业教育需要格外关注职业技能的传授,职业教育的“素质教育”需兼具职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素质。

 

   关于艺术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已经涉及如何处理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就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等关系。其实,作为艺术职业的“学堂”教育,我们还会遭遇到传承教育和创新教育、实用教育和实验教育、技能教育和学理教育、实践教育和课堂教育、个性教育和共性教育、自律教育与他律教育等诸多关系。关于职业教育中的“自律”和“他律”,笔者认为,“自律”通常是指艺术职业在其历史传承中积淀而成的“规律”,最初也是从业者在把握对象、创新产品中的“经验”,随着“经验”的冷却及其在传授过程中的“程序内在化”,“经验主义”有可能向“教条主义”转化;“他律”是指艺术职业教育“自律”之外的对象、把握对象的方法及在升华对象的路径中所呈现的“规律”。事实上,任何事物的“创新发展”,都意味着“他律”对“自律”的挑战、撞击而至“自律”的增容、拓展乃至转变。职业教育注重“技能”传授,但不是闭门造车、刻舟求剑、胶柱鼓瑟、守株待兔的传授,而是“自律”的相对守恒与“他律”绝对影响的“流动”“转变”中的传授。如果说要对艺术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提一点希望的话,那就是从“教师会什么教什么”走向“学生的未来需要什么就教什么”,这样做很辛苦,但是很有挑战性,也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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