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积极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呼和浩特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对所承担创城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抽调专人,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有效措施,发挥职能优势,以营造浓厚创城氛围、提升公共文化场馆设施水平、提升景区景点服务品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工作为着力点,精准对照创城任务清单,聚焦问题短板,全力以赴、精益求精,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创城工作,落实创建主体责任,成立3个行业督查小组对全市20个公共文化设施、11家三星级以上饭店、9家a级景区景点、18家实体书店、224家网吧、5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进行了地毯式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死角,针对不同实地考察点位做到因类施策,细化管理,每个点位均设立“点位长”,确保时限完成各项创城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窗口优势,在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院、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公共文化旅游场所的显著位置,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展架及道旗等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行为的宣传展示;应用新闻媒体、社会媒介、文化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开展创城宣传,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牵头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指导所辖图书馆开展经典诵读阅读推广等活动;选择试点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文化志愿服务;指导主管的公益性文化场馆提高服务质量,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宣传;加大社区文化活动设施投入,指导社区经常组织适合未成年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开展全市网吧管理,杜绝接纳未成年人,依法取缔“黑网吧”;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低俗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