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物局联合市文新广局共同开展全市今冬明春文物安全督查工作-凯发k8国际娱乐官网入口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17-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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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及市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市文新广局《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文物局、市文新广局、市文物处按照《呼和浩特今冬明春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要求,于2016年12月26日开始对全市文物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根据总体安排,26日对武川县文体局、土默特左旗文体局、27日对托克托县文体局、28日和林格尔县文体局、2017年1月11日对清水河县文体局、玉泉区文体局的文物安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组人员由马天杰(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陶明杰(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将军衙署博物院院长)、石志亮(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科科长)、赵江滨(呼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处长)、赵志刚(呼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副处长)等人员组成。

    本次督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之上,开展对内部制度建设,文物安全、长城安全责任状的落实和文物、长城三级安全责任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日常文物安全巡查记录情况,可移动文物安全与监管情况,基本建设、考古工地文物监管工作,文物保护项目申报情况等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检查中各级领导充分肯定了各旗县区开展的文物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全面落实文物、长城安全责任状,建立市、乡(镇、区)、村三级责任制度,签署相应的责任状,按照文物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责任的落实和文物的安全。

2、按照国家对文物安全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日常巡查记录,规范巡查记录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具体的处理意见和结果。

3、做好对博物馆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实施的建立与正常使用,保证责任的落实,同时强调做好对合法非国有博物馆的监管工作。

4、做好对文物保护工程的文物安全监管,签定相应的文物工程安全责任书。              

通过本次督查,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马天杰要求各旗县区文体局按照提出的要求做好了本辖区的文物保护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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