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凯发k8国际娱乐官网入口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1-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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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依法治市办《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20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2020年工作总结
  一、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政策法规科现有人员5名,其中1名为2019年人才引进法学专业人才。2020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多次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我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通过落实法治政府责任制,达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
  根据呼和浩特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今年制定下发《呼市文旅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及时指导、督促所属各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法治营商环境整治等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
  (一)认真组织各类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领导干部学习中,专题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4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民法典专题培训”等、并对学习集中宣传报道。
  (二)将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在年初部署文化旅游广电工作中对法治工作进行安排,尤其是对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改革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对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法治乌兰牧骑等重要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明确,保障有力
  (一)经费保障到位
  由于局领导重视,经费落实到位,局机关及系统各单位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普法培训、宣传经费、法制培训等均能得到保障。积极订购《法制日报》等专业读物;在每年的“法制宣传月” 、“宪法宣传月”及文化旅游广电系统行业宣传日如“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世界读书日”等活动中,印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物保护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旅游法》《内蒙古旅游条例》等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发放;律师顾问费、代理费、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费用也都能专款专用。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
  认真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传达、转发、办理,并报送计划、总结、信息等材料。我局普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三)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民主决策机制与合法性审查工作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与内蒙古法易律师事务所重新签署《法律顾问合同》,并指派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为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切实保障我局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进一步推动领导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在机关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签署等涉讼涉法事务办理方面,由法律顾问给予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目前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26份,对上报市政府的文件合法性审查,目前共出具71份合法性审查说明。
  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根据局党组分工及时调整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在“3.15”“中国旅游日”等深入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学法用法。组织了局机关和所属执法局、质监所、文保中心等二级单位开展“执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民法典”专题培训,组织了“法治营商环境”知识测评等,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整理规范“七五”普法各类档案材料通过了司法局的“七五”普法考核。
  (二)做好《呼和浩特市旅游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对《呼和浩特市旅游管理条例》进行修订。9月8日市文旅广局向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8个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同时在市司法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经与市人大沟通《条例》(草案)将在12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根据疫情情况合理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
  根据疫情情况合理制定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截至目前,在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已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11次,其中本部门抽查计划8次,跨部门抽查3次,在监管领域内共随机抽查各类市场主体73家,抽取执法检查人员146人次,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并且向社会公示,计划完成率达到100%,通过抽查未发现不正常经营行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交通局在全市市区范围内开展的2020年度旅行社行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作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单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运转、执法信息网上监督查询。给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手机,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完善上报了“用户使用报告”。
  2021工作计划
  一、组织实施《呼和浩特市旅游奖励办法》
  成立“奖励办法”起草工作小组,认真研究我市旅游实际、学习外地旅游奖励补贴政府,上报市政府出台《呼和浩特市旅游奖励办法》。待办法通过后制定《呼和浩特市旅游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组织由市文旅广电局、旅游专家和第三方评审机构组成的评审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评选、组织实施发放工作。
  二、做好普法工作,开展各类法宣培训工作
  对局机关、二级单位、企业从业人员进行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做好全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教育,推动学法用法,组织法学专家教授·专题讲课、知识测评、“蓝墨云班课”app普法知识答题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机关公务员、所属二级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网络在线学法。
  三、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和“网络 监管”工作。
  继续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等系统平台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更新、录入相关信息。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合法性审核工作
  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对全局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组织法律顾问认真审核,确保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符合行政效率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做好在机关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签署等涉讼涉法事务办理方面由法律顾问给予咨询论证、审核把关,出具法律意见。
  (二)建立呼和浩特市文旅广电专家库
  根据我局目前的工作实际情况和市场的需求,充分利用我市高校现有资源,建立“呼和浩特市文旅广电专家库”。将我市及自治区在法律、文化、旅游、文物等方面比较知名的专家信息录入,建立专家库,便于我局和企业业务咨询、培训、规划等工作。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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