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2日11时15分,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游客投诉,同时,发现举报人在自媒体上发布的录像视频。称内蒙古福人旅行社导游李某明在旅游行程中出现导游胁迫消费者消费的行为,执法人员迅速采取行动,立即对涉事旅行社展开调查取证。
经查,认定内蒙古福人旅行社在接待包头市某公司人员进行“草原沙漠两日游”过程中,聘用导游(李某明,男,导游证号:qq93408l)在旅游行程中存在胁迫消费者消费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天,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导游李天明作出“吊销导游证,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理决定;对涉事相关经营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呼和浩特市将继续保持旅游市场的规范文明,对旅游市场薄弱环节继续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旅游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和游客理性消费的教育引导力度。坚决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安排自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呼和浩特市旅游的良好形象,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贡献。同时也欢迎广大游客和群众对旅游行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