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凯发k8国际娱乐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文化建设、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备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类文学艺术发展、组织、管理全市重大文学活动;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工作,指导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科技信息建设;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辅助乡村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督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3、推进全市文化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4、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市图书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
5、负责拟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律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负责拟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7、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路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进行前置审批;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安全播出和指挥调度。
8、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的行政管理及审批工作,对全市报刊、刊物更名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申报;负责动漫、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的发展;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放录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文物的抢救和利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工作;对全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0、负责全市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的交流和宣传工作;承办市政府、自治区文化厅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处室情况
呼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现有科室16个,即办公室、人事科、宣传管理科、社会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 、艺术科、文化产业科、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科、文物科、电影电视剧管理科、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科技科、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对外联络协调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文化体制改革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2、所属单位及人员情况
呼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预算单位18个,其中局机关1个、局机关事务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16个,分别是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所、市书画院、市艺术档案馆、市群众艺术馆、市艺术学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民族美术馆、市文物事业管理所、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市文新广局哈素海微波站、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其中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6个。机关行政编制人数53人,在职实有人数35人,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2人),遗属人员1人。17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人数978人,实有人数97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2人,财政补助人员956人),事业单位离休人员5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650人,其他人员387人,学生人数440人,遗属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预算收入2872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563.3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费158万元。预算支出2872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9.44万元、项目支出16543.9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支出158万元。
2019年决算收入总计42740.15万元,决算支出总计合计31995.7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较,收入增加14018.78万元,增长32.8%;支出增加3274.33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1、基本经费增加,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普调、新增人员追加工资及社保等;2、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主要:一是因为新增大型活动项目增多,2019年在以往举办少数民族艺术节及昭君文化节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新举办了内蒙古国际马文化博览会活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马上项目比赛等大型活动,追加拨款;二是国家增加对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收到上级下达的重点文物保护经费追加经费增多;三是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开展展陈布展(二期)施工工程。
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1058.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740.15万元,本年支出31995.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802.8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9873.73万元,本年收入40060.4万元,本年支出2932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608.7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824.59万元,本年收入2565.68万元,本年支出2565.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24.59万元。
2019年度缴入本级财政专户114.07万元,收到本级财政专户核拨收入114.07万元。2019年末资产价值余额为58118.64万元。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3,798.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740.1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058.44万元;支出总计53,798.5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802.8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075.15万元,下降2.00%;支出总计减少1,075.15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2019年政府采购招标服务类项目增多,服务期大多为一年,按照合同约定,服务验收后方可支付尾款,因此各项经费部分结转下年。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2,74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26.08万元,占99.70%;事业收入114.07万元,占0.3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1,99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8.29万元,占38.50%;项目支出19,677.41万元,占61.5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324.3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698.32万元;支出总计53,324.3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1,433.3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048.66万元,下降1.90%;支出减少1,048.66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职能划分,我局部分科室人员划转到市委宣传部,同时存在部分在职人员退休,故基本收入减少;二是2018年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关键的一年,上级与本级财政都加大了对该项目的资金投入,2019年,创建国家示范区建设逐渐进入成果验收阶段,与上年相比所需资金量减少。三是按照节约资金,避免浪费的原则,缩减经费预算。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32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0.29万元,占42.00%;项目支出17,015.11万元,占58.0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1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2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78.89万元,津贴补贴2319.09万元,奖金25.14万元,绩效工资165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141.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4.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6.01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4.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49万元,住房公积金7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2.67万元,离休费86.07万元,退休费427.28万元,抚恤金55.62万元,生活补助28.81万元,医疗费补助0.98万元,较上年减少3,552.2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大额减少,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发放;公用经费78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23万元,印刷费3.46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1.94万元,水费11.42万元,电费54.07万元,邮电费14.88万元,取暖费75.07万元,物业管理费82万元,差旅费9.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41万元,维修(护)费28.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82万元,专用材料费0.61万元,劳务费55.47万元,委托业务费29.54万元,福利费147.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1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43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1.9万元,较上年增加11.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为加强财务管理水平,保证经费支出合规合理,加强了对各项支出的审计,咨询费增加。二是2019年度,呼市广播电视台购置三辆采访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三是2019年度新增购置文物和陈列品。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7.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1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27.1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因为按市政府要求李莎丽随团去新加坡参加推荐会,年初无预算,年中因工作需要追加经费,;二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三是电视台购置三辆采访车,因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追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7.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1万元,占0.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54万元,占96.90%;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占2.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1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下发达文件要求,参加内蒙古文化旅游厅组团赴新加坡举办内蒙古文化旅游大型推广活动。较上年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13万元,用于电视台采访专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13.00万元,较上年增加39.13万元,主要原因是呼市广播电视台购买采访专用业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3.41万元,用于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车均运维费2.74万元,较上年减少29.33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故比上年下降幅度较大,,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82万元,接待30批次,共接待407人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一是接待中国文联商洽中国民间艺术节筹备事宜;二是接待郑州文物局来我市考察调研文物保护情况;三。较上年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严格接待审批控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审核报销,务实节俭,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我局对所有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绩效评价,在项目初期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中期实施绩效监控,项目结束后进行项目自评并填写项目自评表与自评报告。
2019年8月-12月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分所对我局2019年度第九届中国·呼和浩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艺术活动暨第二十届中国·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按照资金占比加权平均计算为86.36分,总体评价等级为“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呼财绩〔2019〕35号)的要求对年初部门预算批复的财政支出项目进项了绩效自评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53万元,比2018年增加41.37万元,增长55.00%。主要原因是:一是为加强财务管理水平,保证经费支出合规合理,加强了对各项支出的审计,咨询费增加。二是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多次开展文物安全调研,相关费用增加,三是增加机关保密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34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2.40万元,比2018年减少343.52万元,降低7.20%,主要原因是:为创建示范区,市政府要求九旗县区文化馆需各配置起码一台流动舞台车,因此2018年共购置10台流动舞台车调拨至各旗县区及市群艺馆,并且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建设工作,切实做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吸引广大读者走进呼市图书馆,完善图书馆藏建设资源,夯实图书馆业务推广能力,图书馆进行设备采购以储备馆藏资源。以上货物都为一次性购置项目,2018年已完成,2019年无需继续购买;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5.00万元,比2018年减少11.92万元,降低2.90%,主要原因是:图书馆2018年进行二楼维修维护工程,需要履行政府采购工程类招投标手续,2019年招投标手续已经完成,工程已经顺利开工在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5.25万元,比2018年增加757.64万元,增长27.70%,主要原因是:新增大型文化活动项目增多,2020年在以往举办少数民族艺术节及昭君文化节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新举办了内蒙古国际马文化博览会活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马上项目比赛等大型活动,服务类采购需求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主要用于:取送机要文件;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力量输送、执法宣传、演出活动等特殊工作任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0辆,主要是用于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减少1.00台(套),主要原因是实际存在“直播卫星双模接收机”一套,用于“十个全覆盖村村通”维修维护,2018年决算报表填写,2019年决算报表漏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主要是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购买的文物保护安防设备,比2018年增加4.00套,主要原因是文保单位购买安防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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