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及其案件情况说明;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拟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和证据资料;
5、经申诉、听证或评估的,应当提交申诉材料、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调查终结后
案件承办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制审核机构审核
7个工作日,案情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1、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依据准确、裁量适当、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完备、规范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2、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实认定不清、证据和执法程序有瑕疵、执法文书不规范、裁量不适当的,提出纠正的意见;
3、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存在主体不合法、主要证据不合法、依据不准确、执法程序不合法的,提出不予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意见;
4、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意见。
法制审核结果
提交法制科审核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5、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
6、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法制审核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