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杨秀芬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呼文旅罚决字﹝2019﹞第012号 |
案件名称 |
导游员杨秀芬向游客兜售物品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向游客兜售物品 |
处罚依据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和《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 |
处罚生效期 |
2019-11-26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改正; 并处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 |
处罚机关 |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