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旅发〔2017〕146号
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弘扬文明旅游风尚,不断提高旅游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旅游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旅游行业服务游客诚信“红黑榜”制度,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1、全市旅游企业设立诚信“红黑榜”,以游客满意率为标准,建立健全我市旅游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诚信记录、评价和奖惩机制,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每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优秀诚信旅行社”、“最佳星级饭店”、“最佳旅游景区”、“文明导游员”评定工作,并向社会公示,加强舆论宣传,以优秀带动全市旅游业的诚信建设。
3、对诚信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中的好人好事进行专门、持续报道,积极组织媒体开展诚信旅游采访报道活动,树立企业诚信品牌和旅行社良好形象,增强社会公信度。
4、对于旅游行业诚信的红榜企业,其融资、银行贷款、工商管理、税收及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将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实质性的激励政策。对列入信用“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旅游企业,一年内在上述方面政策给予严格限制,并取消评先评优等荣誉资格。
5、有下列情形的列入全市旅游诚信“黑名单”中进行公示:
(1)旅行社以承包、挂靠等形式转让经营权;
(2)旅行社发布虚假旅游广告的;
(3)擅自改变团队计划,私拿回扣、索要小费的导游员;
(4)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降低服务质量等违规行为;
(5)旅游市场“黑车”、“黑导”、“黑社”等违法行为;
(6)对投诉较多的违规旅游企业,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的。
6、向社会公布旅行社诚信热线电话0471—4608315,接受旅游举报、投诉和诚信咨询服务。
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