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按照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完成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汇报如下:
提高思想站位,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内容,组织专题学习。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
今年局党组扩大会议多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自治区、呼市等各级领导关于意识形态、优化营商环境、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要法治精神。
二、科学立法,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
严格依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了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对原《呼和浩特市旅游奖励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
三、严格行政执法案件审理,规范执法行为。
为了切实保障实施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我局严格按照案审会工作制度,制定了《呼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案件审理流程》《呼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重大行政处罚目录》《呼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法治审核办法》,将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案审会法治审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杜绝执法不公等现象,截止现在案件审理20余次,审理行政处罚案件50余起。
四、开展专题执法培训活动,持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我局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多种形式的执法专题培训活动,常态化开展岗位业务自学、互学和交流。分别于1月12日、3月3日、4月13日、6月17日、6月25日、7月6日、9月3日、10月17日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文书制作实务的学习、案卷评查交流培训、执法领域法律法规的运用和具体执法案例的解读等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1、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我局制定了《呼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呼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呼市旅游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
2、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力量。
按照局工作部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执法大队所属各中队每月至少完成一件执法案卷的制作工作并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重大案件等工作必须按照要求报送并录入平台。充分利用移动执法设备、执法记录仪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今年全市案件评查中,我局两起案件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案卷。
3、扎实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将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视为我局规范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并按月将各区执法大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汇总后进行公示。
4、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红黑榜”公示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始终将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我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并按季度将我局执法大队报送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红黑榜”名单进行审核后进行公示。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局根据辖区文旅市场实际,以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为目的,靠前服务,帮助文旅经营单位完善经营机制,规范经营,助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1、对即将开展业务的旅行社执法检查。采取先告知、先部署、先预防,指导旅游经营企业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尽快高质量开展业务。通过靠前服务,切实提高经营者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首府文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全市旅游业提质增效。
2、广泛了解企业状况,帮助解决面临的困难。帮助多家经营企业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在行政许可、物业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帮助多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协调小区物业解决安全出口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对经营企业在强化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扎实推进“双随机”抽查全覆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各项部署与要求,确保文旅市场执法检查客观、公正、透明,结合我市文旅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制定《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度本部门及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我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双随机经营单位抽取库对所属辖区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截止现在“双随机”检查企业15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00人次,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意识。我局通过5.19旅游日、进社区、12.4宪法学习宣传周等活动宣传《宪法》《旅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及时更新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法治审核工作。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等方面,加强与法律顾问的交流探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2021年度已审核上报文件和对外签订合同337份,合法性审查说明83份。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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