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
1、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文化建设、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备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类文学艺术发展、组织、管理全市重大文学活动;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工作,指导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科技信息建设;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辅助乡村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督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3、推进全市文化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4、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市图书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
5、负责拟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律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负责拟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7、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路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进行前置审批;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安全播出和指挥调度。
8、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的行政管理及审批工作,对全市报刊、刊物更名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申报;负责动漫、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的发展;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放录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文物的抢救和利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工作;对全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0、负责全市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的交流和宣传工作;承办市政府、自治区文化厅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处室情况
呼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现有科室16个,即办公室、人事科、宣传管理科、社会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 、艺术科、文化产业科、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科、文物科、电影电视剧管理科、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科技科、行政事项审批办公室、对外联络协调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文化体制改革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2、所属单位及人员情况
呼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预算单位17个,其中局机关1个、局机关事务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所、市书画院、市艺术档案馆、市群众艺术馆、市艺术学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民族美术馆、市文物事业管理所、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市文广局哈素海微波站。其中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5个。机关行政编制51人,在职实有人数46人,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1人)。16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1320人,实有人数1649人(其中在职人员1071人,事业单位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572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预算收入19,82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730.1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费96万元。预算支出19,82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6.74万元、项目支出8,363.45万元,纳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支出96万元,
2016年度我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1,540.38万元,本年收入37,034.63万元,本年支出36,195.2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379.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0,029.74万元,本年收入36,772.19万元,本年支出36,105.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96.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105.00万元,本年收入172.5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77.50万元。2016年度缴入本级财政专户87.70万元,收到本级财政专户核拨收入89.89万元。2016年年末资产价值余额为56,878.03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8,57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44.69万元,事业收入89.89万元,其他收入0.05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1,540.38万元;支出总计48,57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7.97万元,项目支出20,527.29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2,379.75万元;2015年度收入总计5,143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55.58万元,事业收入76.63万元,其他收入20.01,结转结余资金7,578.67万元;支出总计51,43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7.81万元,项目支出26,008.55万元,结转结余资金12,924.5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855.86万元,下降5.55%;支出减少2,855.86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10.89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3.26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9.96万元,结转结余资金增加3,961.71万元。2、基本支出增加3,170.1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481.26万元,结转结余资金减少544.77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数减少;往来款项抵减支出,造成支出量增大,结转结余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7,03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44.69万元,占99.76%;事业收入89.89万元,占0.24%;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6,19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7.97万元,占43.29%;项目支出20,527.29万元,占56.7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079.43万元,支出总计48,079.4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858.04万元,下降5.61%;支出减少2,858.04万元,下5.60%。主要原因:由财政拨入的项目资金数额总体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10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8.08万元,占43.15%;项目支出20,527.28万元,占56.85%。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7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63.02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8,712.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469.64万元,津贴补贴2,629.32万元,奖金21.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4.28万元,伙食补助费9.59万元,绩效工资 1,242.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3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350.21万元,其中离休费69.27万元,退休费3,454.95万元,抚恤金172.45万元,生活补助13.32万元,医疗费270.51万元,助学金55.93万元,奖励金0.98万元,住房公积金775.87万元,购房补贴476.4万元,采暖补贴60.3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789.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正常晋级调资增加经费,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公用经费1,51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1.99万元、印刷费7.01万元、咨询费9万元、水费14.87万元、电费109.37万元、邮电费19.72万元、取暖费114.8万元、物业管理费3.19万元、差旅费5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维修(护)费147.57万元、租赁费10.25万元、会议费7.84万元、培训费2.26万元、公务接待费24.56万元、专用材料费3.49万元、劳务费100.56万元、委托业务费0.61万元、福利费15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8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6.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5.8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367.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提高,单位购置办公用品设备。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77.7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6万元,完成预算的9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2.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56万元,完成预算的83.22%。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健全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72.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00万元,占2.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20万元,占88.80%;公务接待费支出24.56万元,占9.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按照自治区文化厅要求,我市拟派呼市图书馆随培训团赴德国执行培训任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2.20万元,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车均运维费2.75万元,较上年减少31.48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故比上年下降幅度较大。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4.5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4.56万元,接待232批次,共接待2,588人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我单位本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65万元,2015年为133.96万元,比2015年增加16.69万元,增长12.45%。主要原因是:2016年局本级机关运行费112.28万元,执法局38.37万元;2015年局本级机关运行费96.44万元,执法局37.52万元。其中局机关增加15.84万元,为财政追加上年欠款;执法局增加0.85万元,为设备购置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8.16万元,比2015年增加2,995.74万元,增长259.95%,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购置了单位所需的办公设备,购置费相比较上年增加。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2.14万元,比2015年减少1,387.86万元,降低73.05%,主要原因是:存在在建工程,等待决算评审。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0.86万元,比2015年增加556.56万元,增长414.42%,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增加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如少数民族艺术节舞美灯光汽车租赁、十个全覆盖维护、文化客厅可研编制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公务用车45辆,比2015年增加45辆,主要原因是:15年决算时放在了其他用车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比2015年减少2辆,主要原因是:内蒙古将军衙署博物院与呼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在填制报16年决算报表时,按要求把2辆车填入到一般公务用车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比2015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呼市广播电视台把2辆车放入到一般公务用车中,呼市民族演艺集团的其他用车中有3辆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3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各单位历年在决算报表中单位的公务用车填列在此项中,比2015年减少42辆,主要原因是:由于与15年的填报口径有出入,调整到一般公务用车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2016年有两项惠民活动参与了社会绩效评价,文化进社区已经开始此项工作,但评价报告未出。文化周末大舞台活动由呼和浩特市民族演艺集团2016年组织的“周末大舞台”演出活动,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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