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书香内蒙古•亮丽风景线” 2015草原阅读季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凯发k8国际娱乐官网入口

来源: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  发布日期: 2015-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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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新广字[2015]223

各盟市文广新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广新局,自治区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书香内蒙古·亮丽风景线”2015草原阅读季活动方案》部署,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2015年自治区全民阅读活动十件实事”以及开展“阅读之星”、“全民阅读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及步骤

(一)推荐申报(710日—730日)。各盟市局依据我局制定的基本推荐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县(市、区)报送申报材料。自治区直属各单位的材料直接报送我局。原则上每个地区和单位推荐的全民阅读先进集体名额不超过3名。

(二)评选审核(81日—815日)。我局根据推荐情况,召开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候选名单,并在相关媒体或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三)总结表彰我局召开总结大会进行表彰,并组织媒体深入宣传推广。

二、评选条件

(一)“全民阅读十件实事”征集条件

   1.满足群众阅读需求、健全群众阅读设施、完善阅读环境等促进全民阅读的项目;

   2.应有普惠性、代表性,受益面比较广,社会效益显著;

   3.符合我区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能在年内完成或有明显的进度。

    (二)“全民阅读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全民阅读活动,本单位本部门(或社会组织)促进全民阅读工作,开展有力,成绩突出。

2.深入实施《“书香内蒙古·亮丽风景线”2015草原阅读季活动方案》在建设阅读阵地、培育品牌活动、开展阅读关爱、营造阅读氛围和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3.积极参与“书香内蒙古·亮丽风景线”2015草原阅读季系列阅读活动,措施得力,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阅读之星”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坚持每天阅读,经常性购买图书,或向公共图书馆借阅书籍。

2.践行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阅读计划,坚持持续阅读,具有较强的个人学习能力。

3.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性阅读活动,能在平时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能影响带动身边人参与阅读。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广泛动员,努力引导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确保评选结果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二)严把标准,按时报送要根据当地和各部门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局制定的基本评选条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议,择优推荐。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开展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全民阅读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报送材料方式

各地的申报材料由各盟市文广新局汇总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自治区直属各部门的材料,直接报送我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581日前报送。

联系部门:出版管理处

联 系 人:张淑梅

联系电话:0471-4590175

   真:0471-3288051

电子邮箱:zsm760616@sina.com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西街1号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数字传媒中心1607房间

   编:010050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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