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新广字[2015]223号
各盟市文广新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广新局,自治区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书香内蒙古·亮丽风景线”2015草原阅读季活动方案》部署,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2015年自治区全民阅读活动十件实事”以及开展“阅读之星”、“全民阅读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及步骤
(一)推荐申报(7月10日—7月30日)。各盟市局依据我局制定的基本推荐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县(市、区)报送申报材料。自治区直属各单位的材料直接报送我局。原则上每个地区和单位推荐的全民阅读先进集体名额不超过3名。
(二)评选审核(8月1日—8月15日)。我局根据推荐情况,召开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候选名单,并在相关媒体或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三)总结表彰。我局召开总结大会进行表彰,并组织媒体深入宣传推广。
二、评选条件
(一)“全民阅读十件实事”征集条件
1.满足群众阅读需求、健全群众阅读设施、完善阅读环境等促进全民阅读的项目;
2.应有普惠性、代表性,受益面比较广,社会效益显著;
3.符合我区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能在年内完成或有明显的进度。
(二)“全民阅读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全民阅读活动,本单位本部门(或社会组织)促进全民阅读工作,开展有力,成绩突出。
2.深入实施《“书香内蒙古·亮丽风景线”2015草原阅读季活动方案》在建设阅读阵地、培育品牌活动、开展阅读关爱、营造阅读氛围和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3.积极参与“书香内蒙古·亮丽风景线”2015草原阅读季系列阅读活动,措施得力,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阅读之星”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坚持每天阅读,经常性购买图书,或向公共图书馆借阅书籍。
2.践行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阅读计划,坚持持续阅读,具有较强的个人学习能力。
3.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性阅读活动,能在平时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能影响带动身边人参与阅读。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广泛动员,努力引导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确保评选结果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二)严把标准,按时报送。要根据当地和各部门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局制定的基本评选条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议,择优推荐。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开展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全民阅读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报送材料方式
各地的申报材料由各盟市文广新局汇总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自治区直属各部门的材料,直接报送我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5年8月1日前报送。
联系部门:出版管理处
联 系 人:张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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