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新广办字[2015]119号
各盟市文广新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
一、换发范围
(一)凡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内部资料准印证》的各相关单位;
(二)2015年提出申请但还未领取《内蒙古自治区内部资料准印证》的单位。
二、换发时间
三、换发要求
(一)凡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内部资料准印证》的各相关单位在换发新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4年出版的全套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样报(刊);
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单位2014年度自查报告;
3、旧版《内蒙古自治区内部资料准印证》原件;
4、盟市及旗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单位持由盟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通过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换证申请表(附后);
5、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单位负责人证明材料;
6、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单位资质材料;
7、主要编辑人员简介;
8、印刷单位资质材料(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2015年新提出申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单位,持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文件申领准印证。
(三)各盟市文广新局要按照新颁布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核申请换证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对不符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我局将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予以换证;对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将予以取缔;对未按时参加换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重新登记。
联系人:苏布达
联系电话:0471-4590195
邮箱:
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