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全市文物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资质、资格的认定、管理和申报等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资产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