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iptv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开展融媒体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三网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