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引进剧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电视剧制作及播出、电视剧产业发展的指导、监管和审查工作。监管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