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凯发k8国际娱乐官网入口

来源: 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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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

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

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对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2018年4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反馈巡察意见。严肃指出了我委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委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认真制定方案,扎实推进整改经过全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强化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落实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深入领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要求

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委党组通过层层动员部署、集中学习讨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2018年4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期间,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有关工作,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意见;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有序推进整改任务、督查整改进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委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自身情况,研究制定了《市旅发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意见提出的的4个方面41个具体问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制定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委党组围绕反馈意见建议,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实,未制定贯彻有关精神的具体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呼市旅发委2018年3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与时代意义,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真抓实干推动旅游业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乌兰牧骑重要指示精神等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到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今年1—10月我市共接待游客4024.69万人次,同比增长11.12%,实现旅游收入876.72亿元,同比增长23.35%。2018年全年力争实现接待国内外游客45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950亿元以上。今年我市拟新建176座旅游厕所,由各旗县区政府建设实施,从旅游发展资金中给予奖励补贴,目前完成169座旅游厕所,年底交付使用。三是要将学习传达贯彻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报告中涉及旅游产业发展的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进行学习研讨。

2.关于党组“大局意识”淡薄,工作思路不清,全市的“十三五”旅游规划编制进度迟缓,不能及时指导和推进全市旅游业发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市“十三五”旅游规划已于2018年2月1日完成最终评审,6月14日市政府正式对外发布。二是制定全市落实2018年“十三五旅游规划”实施方案,并按照规划确定的路线图、内容、项目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3.关于党组贯彻中央关于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持续加大景区创建工作,2018年市旅发委对老牛湾黄河大峡谷、昭君博物院创建5a级景区材料已通过自治区旅发委资料评审,新申报4a级景区7家,3a级景区11家,星级农家乐评审验收82家。二是经过前期调研,于2017年9月26日出台《呼和浩特市旅游奖励暂行办法》,2018年4月12日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呼旅通[2018]13号),已发放第一批奖励资金319万元,预计第二批奖励发放约900万元。下一步市旅发委将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审核手续,推动全市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4.关于党组对全区旅发大会精神贯彻不及时,对大会提到的“全域旅游”、“智慧旅游”等重点工作,仅满足于层层转发文件讲话,没有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且工作部署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15年起,我委积极组织清水河县、和林县、土左旗、武川县申报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并成功获批。2017年我委指导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托克托县积极申报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二是呼和浩特市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现已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及创建方案和申报材料,并已通过自治区文旅厅正式评审。三是根据智慧旅游行业发展和我市旅游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智慧旅游实施方案》、《智慧旅游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市发改委评审。

5.关于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呼和浩特市全域旅游标识导向系统设计方案》,我委共采购273处旅游标牌,2017年12月已完成266处制作安装工作,因道路扩建和管线架设,有7处因暂缓不能安装。2018年我委根据全市路网建设情况进行调整,2017年暂缓安装7处标志全部安装完毕。

6.关于党组对本市申报的5a级景区宣传指导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在媒体上加大宣传报道昭君博物院及老牛湾地质公园5a级景区申报进展情况。在北京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与人民网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活动期间,人民网对陈向东主任进行专访,陈向东主任就我市已申报5a级景区创建情况进行了详细推介。

7.关于“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一把手”履行干部管理监督职责,明确责任,做到“时间到位、精力到位、力度到位”。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强大合力。三是建立健全各类会议制度,所议内容按进度、按时限,责任明确到人,层层抓落实。

8.关于党组对二级单位缺乏科学管理和统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旅游业,我委申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充我委二级单位人员不足的情况。二是我委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在2018年引进人才工作中招4高学历工作人员。三是针对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不正当竞争等现象,经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呼和浩特市旅游市场监督检查规范》文件,与市交通局建立《呼和浩特市旅游客运车辆联合监管工作制度》,与包头市、鄂尔多斯签订《呼包鄂区域旅游联合执法协议》,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四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1”专项检查行动,并积极与工商、运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9.关于党组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与部署,市旅发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学习计划、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对班子成员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任务分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思想政治建设重中之重。二是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面组织开展意识形态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评范畴,截至目前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2次。三是不定期进行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促行”的目的。

10.关于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未能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呼市旅发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细化明确所有班子成员职责及任务。市旅发委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里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对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任务分工,明确考核方式。

11.关于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市三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则。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研究分解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

12.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少、安排部署少、考核问责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旅发委召开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及考核制度等。二是修订完善《呼市旅发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底工作考核中。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督查。结合党建及作风建设督察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察。四是做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及时全面把握党员队伍思想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13.关于《呼和浩特市旅游局官方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抄袭、照搬网络内容。2008年以来由一名外聘人员进行网站维护,存在网络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5月30日我委印发《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按照《劳动法》,5月23日承担网站运维的市旅游服务中心与网站专业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14.关于市旅发委对涉外旅行社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委印发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及文明旅游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旅发委关于做好出境文明旅游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出境游市场秩序基础工作。二是要求各出境社要严格按照《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等相关要求,认真执行出境游行前说明会制度,提醒游客尊重目的地国家风俗习惯、宗教礼仪,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参与涉黄涉赌活动,不得携带、邮寄进(出)境国家禁止的动植物及相关制品,不得携带非法出版物。三是按照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不文明旅游“黑名单”制度和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

15.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疏于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lfw.huhhot.gov.cn)新版政务网站已于2018年2月正式上线,已经解决政务网站不兼容手机阅览,手机访问为乱码的问题。

16.关于党组对所属各类新闻媒体、出版物和文艺作品等阵地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委重新编印了中俄文旅游折页、中英文《旅游指南》。二是在分众传媒及时更新内容,分别制作冬季、春节、春夏10秒宣传片、中英文呼和浩特旅游宣传片,画面全部使用高清素材。三是在新编印的宣传品上更新过期的二维码。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7.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到位,抓党建的意识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呼市旅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安排》《呼市旅发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呼市旅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参考书目》等制度,截至目前,中心组学习12次。

18.关于党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流于形式,党组班子成员未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呼市旅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安排》《呼市旅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表》要求,班子成员要做好中心组学习笔记、三会一课学习笔记、党员干部大会学习笔记。

19.关于对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工作缺乏管理和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呼市旅发委党支部分类定级考评实施细则》,督促各支部工作进度,年终通过支部向总支述职。二是依据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制定了《呼市旅发委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分解表》,根据全年党建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年终总支向工委述职,由上级党组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委办局对总支工作进行全面测评。

20.关于未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

整改情况:一是在学习内容形式上求创新。举办“党员活动日”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巡视利剑》、参观乌兰夫纪念馆、自治区廉政教育展厅等活动。二是在学习方式上求创新。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媒体手段,及时传播学习政策理论,激发干部职工学习兴趣,提升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专栏、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的基本知识,广泛宣传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1.关于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旅发委于2017年12月22日下午召开了党组会,对我委党组成员重新进行了分工,并将《中共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关于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党组[2017]26号)印发各科室二级单位。

22.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6月25日,召开委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陈向东同志代表市旅发委领导班子认真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结合思想和旅游工作实际带头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发言,并接受其他同志的批评。班子成员紧扣主题,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刻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既反思个人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从分管科室和业务工作的角度检讨自己,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查摆,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真正触动了灵魂,有效改变了过去批评与自我批评形式重于内容的状况。

23.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一把手”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经我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陈向东书记代表市旅发委党组在市旅发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就“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做出书面检查。印发了中共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呼旅党组[2018]20号)和《中共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呼旅党组[2018]21号),明确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要人事任免过程管理,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24.关于党建相关制度应建未建、建而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呼市旅发委党组落实党支部建设“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机关第一、二党支部按照换届流程分别完成换届工作,产生新一届支部班子。机关一、二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工作任务分工不同,分别制定了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党员履责事项、支部学习计划,把党员先锋事项与旅游业务工作相结合。

25.关于未执行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委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摸底,对科级干部公务护照及各类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统一保管,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研究制定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干部、职工因公和因私出国(境)暂行办法》,要求委内所有干部、职工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如私自出国(境),不履行相关手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6.关于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严肃,存在不按时填报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自查,对委科级干部遗漏及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个人事项进行了重新填写,截止目前,全部按要求填写完

27.关于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16年10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干部调整程序,印发《市旅游局事业单位科级岗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市旅游局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位调任工作方案》和《市旅游局科级岗位选拔任用组织考察工作实施方案》,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等部门分别上报动议报告,2016年12月启动干部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程序,并邀请市纪委驻第十纪检组全程参与考察干部工作,会后办公室及时张贴了干部考察预告,公布举报电话。在干部考察期间,并征求纪检组意见,未发现考察人选在违反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我委分别向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和机关党委报送了干部任免职建议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月召开局党组会议,确定了拟提拔、调任和轮岗交流人选。我委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了动议、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党组会议研究、档案审核、征求纪检组意见、干部任前公示、备案等程序。

28.关于组织审查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规范干部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规定建档管档。一是制定了科级干部竟争上岗实施方案,并按照干部任用条件严格执行二是重新审核提任干部材料,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表重新进行认定,将认定表放入干部个人档案中。要求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填报2015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实报告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严格审批个人因私出国境情况。

29.关于人员管理方面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组织全委17名借调人员重新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审批表》,补齐了所有借调人员手续二是我委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在2018年5月引进人才工作中招4工作人员三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四是经我委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旅游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机关借调使用,回旅游服务中心工作。

30.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购置了干部人事档案专用柜,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人事档案工作,并将二级单位人事档案收回集中管理,对所有干部档案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编号分类归档。二是我委组织人事部门对个别干部档案进行了重新认定,经本人在审批表签字确认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存档。三是对提任的科级干部入党时间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四是对全体干部的档案逐一进行清理归档,补齐完善相关材料,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可靠、填写规范。五是经我委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责成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就人事档案审核不严,未及时认定事项做出书面检查。

31.关于二级单位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超职数配备一名非领导职务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机构改革,我委人事调整工作已冻结,结合下一次干部人事调整进行整改,今后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配备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32.关于党组未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未做到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问题

整改情况:2月27日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商务局纪检组张美丽参加会议,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机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制度。二是强化对“一岗双责”的认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监督和廉洁教育,经常开展廉洁教育培训和谈话提醒,目前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新任、转任干部人员均进行了廉政谈话。

34.关于未按年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调整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修订了《呼市旅发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呼市旅发委廉政风险防控问责制度》内部控制机制,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形成完整的内部控制约束体系。

35.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建立考勤表和考勤公示制度,实行打卡签到、签退制度,同时把出勤情况、纪律执行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二是我委下发中共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呼旅党组[2017]25号,要求全委党员干部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扶贫人员和第一书记的监督管理力度,规定每月至少向党组汇报1次工作。

36.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派驻商务局纪检组对市旅发委坚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指导市旅发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会议并签订责任状,压实主体责任。同时派驻组通过全过程提醒、节点警示、监督检查、交叉互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向党组提出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巡察整改期间,参加了9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重点加强对市旅发委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是把第一种形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批评与自我批评成常态,截至目前,对市旅发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1次建议,对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3次廉洁从政提醒,同时做好14次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通过建立自查—抽查—互查模式,不断提高市旅发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7.关于内部监督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鉴于目前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我委已向市机关工委报送《呼市旅发委机关党总支关于缓期换届的请示》,建议我委党总支暂缓换届选举工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38.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带队出差,全额领取出差补助同时报销餐费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已将报销餐费全部退还财务,同时由该领导做出书面检查。

39.关于个别干部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问题

整改情况:按要求将专家评审费全额退还财务,同时责成领取专家评审费的干部做出书面检查

40.关于调查研究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多与基层一线干部沟通交流,掌握基层情况。二是委党组定期组织召开谈心谈话活动。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委党组成员每年撰写工作调研报告至少一篇

41.关于服务群众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日起实施《呼市旅发委政务服务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各责任部门及时更新我市景区动态、节庆活动信息,确保游客掌握全面的、一手的出行资料。二是为打造全市旅游宣传阵地,于6月24日上线全新改版的“呼和浩特市旅游网”,将吃、住、行、游、购、娱、历史文化、自驾线路等旅游资讯全新展示,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准确、权威的呼和浩特旅游资讯。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巡查整改工作期间,委党组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全委上下认识统一,行动迅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些突出问题得以改正。委党组将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巡察结果的运用,将旅游业务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防止类似、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查整改推动旅游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委党组将适时组织巡查整改“回头看”活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减,保持整改工作不松懈,问题不反弹的常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整改效果持续发力,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在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基础上,进一步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对已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及市30项具体要求的贯彻落实,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风”十种新表现,加强干部管理监督,落实“三项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各科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4606521;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城建大厦12楼;电子邮箱:

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   

2018年1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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