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和林格尔乳业开发项目区:
现将《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大红城现代物流产业园文物核查的意见》(内文物保函﹝2022﹞5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自治区文物局要求执行:
一、原则同意大红城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办 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在项目施工建设中如发现或涉及文物遗存,建设方应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采取必要的文物安全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如需考古发掘,须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三、请你局协调园区指导监督建设部门严格按照核准的方案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附:《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大红城现代物流产业园文物核查的意见》(内文物保函﹝2022﹞50号)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