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顺应了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契合了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将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节假日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文化和旅游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见》提出优化节假日出行环境、着力增加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水平、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健全节假日旅游出行监测和拥堵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等5方面16条具体实施措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的热点与人民关注的重点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不断扩大,假日旅游消费需求更加旺盛。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国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旅游人数达30.8亿人次,实现收入2.78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8%和13.5%;入境旅游人数为7269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649亿美元,均同比增长5%;今年五一假期,国内游客量达到1.95亿人次、增长13.7%,实现旅游收入1176.7亿元、增长16.1%。旅游在稳定增长、促进消费、拉动就业、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客观现实,文化和旅游消费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国家从战略高度和全局层面更加重视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三大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举办了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推进会。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打出一套顶层设计、政策衔接、环节相扣、部门联动的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组合拳”。
综观《意见》,可以看出国家更好满足人民节假日出行的信心,下大力推动旅游消费升级的决心。笔者认为,《意见》有四大亮点,既要引起高度关注,又要抓紧推动落实。
第一,提供多元化的交通服务。《意见》要求提升高等级公路网通行效率,加快推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etc);健全公共交通配套服务,优化公共交通运力供给;完善高速公路与景区连接路建设,合理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布局。大众旅游时代,节假日出行自驾游、自助游备受青睐,但在一些热门景区景点游客进不来、出不去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这些举措的实施,因出行车流量大导致的严重道路拥堵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节假日出行环境将得到根本好转。
第二,丰富品质化的产品供给。近年来,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亲子旅游、夜间旅游等成为人民节假日出游主要选择。《意见》提出,加快旅游产品升级改造,注重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科技含量、绿色元素。各地要依托当地的革命历史文化和历史文物遗迹,注重运用“科技 ”和“互联网 ”等高科技手段,开发数字文化旅游创意产品,推出科技体验旅游精品,在符合安全保障等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开发夜间游览项目。努力打造一批有质量、有特色的乡村文化旅游精品路线、精品民宿、精品酒店和精品文化旅游村镇。
第三,加强智能化的景区管理。《意见》要求大力发展“智慧景区”。各地要着眼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科技发展趋势,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打造一批智能化、高品质旅游景区。充分运用虚拟现实(vr)、4d、5d等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立体、动态展示平台,为游客提供线上体验和游览线路选择。开发推广“一键游”移动应用端,重点推进门票线上销售、自助游览服务,推进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手机应用程序(app)智慧导游、电子讲解等智慧服务。
第四,推动刚性化的带薪休假。职工带薪休假问题,一直是一个被社会广为关注的话题,尽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作出相关规定,但由于缺乏刚性支撑和硬性制度,落实情况并不理想。《意见》要求加快推动落实带薪休假,明确了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职责;要求完善带薪休假相关制度建设,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意见》还鼓励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要使这些刚性举措和创新性办法能够真正落地,需要将带薪休假纳入各级各地行政管理、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意见》的发布实施顺应了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契合了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将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中国旅游报特约评论员 王红彦)